各分工会:
在各分工会收缴会费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现统一要求如下:
1、今年下半年办理退休的教职工,会费缴纳至下发其退休文件的当月;
2、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按照其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
另:请各分工会认真统计本分工会会员(包括下半年办理退休且缴纳会费的教职工会员)拟领取春节慰问品的地点及人数,所报总人数应与会费缴纳登记表相吻合。12月31日前加盖公章后报行政楼A505,同时电子版发至15866076066@163.com。(表格样式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3196366咨询。
校工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