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济宁市妇联《关于评选表彰济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济妇发[2015]24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济宁市妇联2016年表彰一批济宁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分配给我校“济宁市三八红旗手”1名(济宁市共150名);根据省高校妇委会以及济宁市妇联的要求,报校领导同意,我校同步进行评选“济宁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评选数量
1、评选“济宁市三八红旗手”1名。
2、评选“济宁学院三八红旗手”20名,“济宁学院三八红旗集体”6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在本单位、本系、部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及省市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凡2000年以来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二)济宁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部门)(女性职工占单位或系、部门的60%以上)。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在本单位(部门)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省市以及我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锐意创新、无私奉献,在省、市及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凡2000年以来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2名“三八红旗手”,2个“三八红旗集体”。届时请各部门推出的候选人限时3分钟述职,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荐人选,报校党委研究决定上报人选。
请于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4点30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报送行政楼A506。同时报送电子版:
请发至jnxyzah@126.com 联系电话:3196032
济宁学院工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