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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济宁市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05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事业发展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改革工作成效,挖掘选树典型,更好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半边天作用,以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妇联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市妇联文件要求,我校将评出一名济宁市三八红旗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济宁市妇联分配我校市三八红旗手名额一个。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创业,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在本单位、本行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书育人,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获得过县(市、区)级三八红旗手或受过市级以上部门、系统表彰的先进个人。
5、凡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6、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市三八红旗手。
三、推荐方式
各分工会在全校范围内各推荐一名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由各分工会写出事迹材料,在推荐评选会上3分钟发言。评委打分选出三名高分候选人报党委审批,确定上报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1月12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加盖各单位印章后,报至行政楼工会A506房间。评委推选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nxyzah@126.com  联系电话:3196032.

                               工 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