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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04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全国妇联将在2019年“三八”节期间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根据省妇联分配名额和工作要求,省高校妇工委将推荐巾帼文明岗1-2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只能由各市妇联推荐)。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的候选人或单位,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以上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板(一式三份)于1月7日上午9点前报送校妇委会(行政楼A506)。请在纸质版推荐表的左上角处盖公章。校工会、妇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省高校妇工委。

联 系 人:周颖 联系电话:3196032

电子邮箱:zhouy2785@163.com

妇委会

20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