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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关于开展职工应急救助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9-10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接上级通知,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章程》有关规定,为及时应对职工的突发性困难,缓解职工临时性生活困难,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决定开展职工应急救助活动。

一、应急救助对象

针对在职职工中本人和家人患重大疾病、突遭意外,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应急救助,把工会组织和基金会的温暖及时送到职工心中。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入户调查了解本单位职工家庭情况,了解家庭困难原因,对急需救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应急救助申请表》,并准备好各项各类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各单位报送人员对其真实、准确、全面、有效性负责,应经得起审计和监督。

3、各分工会将上报情况进行核实无误后,报送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报送济宁市总工会及时上报山东基金会秘书处。

报送方式: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5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ghqyb@163.com


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应急救助申请资料明细

一、基本材料

1.大病情况的申请救助材料:须提供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复印件和近一年内的医保结算单复印件(不需要原件)。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凡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且已报销过的单据均须如实提供,确保个人自付费用的准确性。

2.遭受重大意外或自然灾害的申请救助材料:个人提交重大意外情况说明并签字;职工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财产损失证明材料等;有关图片资料等。

申请职工均须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二、申报救助职工或家人收入证明材料

所在基层单位须报送一份由劳资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职工收入状况证明材料原件。职工家人无工作单位者须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村)委会提供书面收入证明原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申报救助职工或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工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1、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关于开展职工应急救助活动的通知,{鲁暖字(2019)3号}

2、山东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应急救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