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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 幼儿园保教费报销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0-19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方便我校教职工报销子女幼儿园保教费,经研究决定,现将报销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1月4日

二、报销办法、流程

参照《关于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的通知(济院工字[2015]4号)》和《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执行。

三、报销工作要求

(一)保教费报销初审及报销单填报

1、各分工会保教费报销管理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票据审核、报销单填报、报销单打印、退单撤销登记等全部保教费报销工作,并向教职工提供保教费报销工作的咨询、解释服务;

2、收集并审核保教费票据开具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子女信息是否已报校计生办建档、票据有无完善教职工本人及所在分工会主席签字手续;

3、将合格票据采用鱼鳞式粘贴方式粘贴到A4纸上,核算保教费实报金额,通过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准确无误填写、打印报销单,并附贴在全部合格票据上面。

(二)保教费报销工作审批

1、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处)(行政楼B309室)核实后,请人事处(人才工作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2、由计生办(行政楼A504室)核实、录入信息存档备查,并签字;

3、请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

4、报送学校财务处核算科(行政楼A106室)稽核发放。

(三)请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安排,并按照《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的要求,在通知规定的报销时间内集中办理2022年下半年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工作,为教职工服好务。

附件: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

           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


根据《济宁学院报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请参照执行。

一、票据的开具

1、发票抬头:入托子女姓名;

2、发票须开具子女入托交费起止日期;

3、发票须开具保教费的实际交费金额。

二、票据的粘贴

将票据采用鱼鳞式粘贴方式粘贴到A4纸上。

三、报销单填写

通过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填写、打印报销单。(台账号:部门号000060-项目号600114)

四、票据的签批顺序

1、本人及所在分工会主席签字;

2、人事处(人才工作处)负责人签字;

3、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并录入信息存档备查;

4、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

五、财务处稽核发放。

以上由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