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学院报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济宁学院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流程》,请参照执行。
1、票据的粘贴 将票据采用鱼鳞式粘贴方式粘贴到A4纸上。
2、报销单填写 通过财务处网上报账系统或个人收入申报系统填写、打印报销单。(台账号:部门号000036-项目号201005)
3、票据的签批
(1)本人及所在分工会主席签字;
(2)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3)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并录入信息存档备查;
(4)校工会负责人签字。
4、财务处稽核发放。
以上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人事处 财务处 工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