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缴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规定,现将缴纳2018年(1--6月份)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应当履行按月缴纳会费的义务。凡我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
二、会费的缴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一)之规定缴纳:
(1)在职在编会员: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表的前二项(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
(2)新进教职工会员:每人会费缴纳为:(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本校工作实际月数;
(3)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按照其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
(4)今年1月-6月办理退休的会员:会费按照在职时的标准缴纳至下发其退休文件的当月,由原单位负责收缴。
三、各分工会要按照上述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在6月30日前上交学校财务工会经费账户,同时,将交费收据复印件和会员缴费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权益部A505备案。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要求,所有办公、会议、活动等的文件、通知、报名等,均通过“山东教工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各分工会需对所有在职工会会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并录入“山东教工”信息服务平台系统。
1、请各分工会指定一名工会委员担任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信息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完善,
2、对本单位所有在职会员进行详细登记(见附件2)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办公楼A505(分工会信息管理员需备注),电子版发送至:jnxyghqyb@163.com;
3、各单位新进教师未填报会员登记表的请下载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3196033
工 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
1、济宁学院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登记表
2、山东省教育工会工会会员信息模板
3、工会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