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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17浏览次数:

各系、部门、分工会:

济宁市妇联通知,我校评选一位市级“巾帼岗位明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巾帼岗位明星”(济宁市妇联从中择优评出“十佳巾帼岗位明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创新。在一线岗位工作,发扬“四自”“四有”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和职业道德,群众威信高。

4、遵纪守法。工作、生活中无违法违纪现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市级“巾帼岗位明星”先进个人,由各系、部门、分工会负责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上报2名。

2、各系、部门、分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3、推荐的“巾帼岗位明星”先进个人名单与简要事迹,于 12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A506或A5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nxyzah@126.com邮箱。联系电话:3196032或3196033。

工会 妇委会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