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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人员分布统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17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喜迎春节,学校决定为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为做好今年春节慰问品发放工作,各分工会请于12月26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济宁学院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人员分布统计表》(见附件),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且分工会主席签字报送校工会A505,同时电子版发至:jnxyghqyb@163.com。

关于节日慰问品发放的几点说明:

1、发放范围:济宁学院工会会员是指学校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学校签订合同人员并已经入会缴纳会费的人员;外聘教师及其他人员不在此列。

2、附件中“领取节日慰问品花名册”需由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单位领取人签字”一栏到领取购物券时,由单位领取人当场签字即可。

3、(1)因工作原因岗位变动的按照人事关系由现会费收缴单位进行统计上报。(2)会员人数是指2018年下半年已经缴纳会费的在职会员数;(3)2018年7月—9月份办理退休的会员,仍需要缴纳3个月的会费,因已经领取中秋节慰问品,此次由离退休工作处统计上报;(4)2018年10月份后办理退休的会员会费按照在职时的标准缴至下发文件的当月,由原工作单位统计上报。

4、各单位(部门)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权益部谢老师联系,3196033-201。

附件:《济宁学院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人员分布统计表》


                          工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