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倡扬和践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根据山东省妇联会鲁妇通字〔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办法
1.推荐条件。最美家庭推荐始终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常态化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得到认可的身边最美家庭榜样。原则上推荐的山东省最美家庭需获市级家庭方面的荣誉。
2.推荐办法。由各分工会完成候选家庭的资格审核等程序后报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提交材料
1.各推荐家庭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并另附800字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有条件的可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省妇联将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宣传展示最美家庭典型故事。
4.4月12日前,参评家庭将上述相关材料由各分工会汇总发送邮箱zhouy2785@163.com。联系人:周颖,联系电话:13853700721。
5.根据要求,推荐抗疫最美家庭的材料请于4月5日下午5点前发到指定邮箱。
其他要求见附件。
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