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2020年济宁市首届职工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工会 发布日期: 2020-05-28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根据市总工会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济宁市首届职工创业大赛组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定于2020年5月至6月举办济宁市首届职工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制形式

本次创业大赛是面向全市职工创业团队和个人的综合性赛事,同时承担山东省第五届创业大赛工友赛区选拔推荐工作,按照“先各县市区分赛选拔,到全市统一复赛,最后进行高标准决赛”的方式组织实施。

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达成“以赛促训”“以赛助创”的预期效果,市总工会成立全市职工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全市职工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其中,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选拔赛各项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赛事宣传和协调对接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市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对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参赛组别

工友创业大赛分创新组、创业组、创业扶贫组、返乡下乡创业组、创业好导师组等5个组别。各县市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5个组别的区域分赛。每个组别择优推荐3至4个项目参加全市比赛。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1.创新组、创业组、创业扶贫组、返乡下乡创业组的参赛对象,应为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重点鼓励去产能转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困难职工和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参赛。

2.创业好导师组的参赛对象,应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全国及我省有关创业赛事并获奖的项目。

1.创新组。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企业组。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参赛企业应为发展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

3.返乡下乡创业组。报名参赛人员可是掌握现代生产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农民工;也可是退役士兵和城镇科技人员。

4.创业扶贫组。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创业项目。

5.创业好导师组。参赛对象应为长期为工友创业服务的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参加以上组别比赛的企业、团队,应是各级工会重点扶持对象,支持工会工作,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相关制度落实较好。

四、实施步骤

大赛分报名海选、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完成时间根据疫情控制形势和济宁市首届职工创业大赛组委会通知要求进行调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5至6月份,每组报名项目不限数量,由各县市区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筛选。有条件的可选择海选方式举办,条件有限的可安排导师组织材料筛选。每个组别择优推荐3至4个项目参加全市比赛。于6月1日前将择优推荐后的项目清单、路演资料和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包括项目计划书、演示PPT、展示视频、导师报名表)。6月30日前,将赛事总结和照片(不少于10张)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第二阶段,复赛。时间安排在6月9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复赛阶段,将通过“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根据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分别产生各组前3名。复赛结束后,共产生12个项目和3位导师进入创业大赛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时间安排在6月19日,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通过电视播出方式进行全媒体录直播展示。现场选手按照“1+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1分钟上场VCR、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根据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分别产生各组第1名。各组第一名推荐参加省总比赛。

五、几点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大赛组织。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采取措施,制定预案,合理安排赛事,必要时可适当调整比赛形式,坚决防止疫情在大赛活动中扩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创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纳入工会服务职工就业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推进,及时成立组委会,确定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各县市区总工会大赛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总工会组委会秘书处。各级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大赛工作经费,确保各级赛事顺利进行。

(三)统一规则步骤。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细化计划和措施,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统一思想、统一规则、统一步调,提升大赛质量水准。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搞好衔接、保证安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

(四)加强大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各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关注带动就业、助力脱贫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要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造势、组织实施、对接服务等工作,与其他赛事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大赛层次、效果和影响力。

学校工会根据工作实际在全校范围内组织1个创业好导师组组别参赛(创业好导师组具体参赛条件请参照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团体或个人积极报名参加,同时按照要求于6月1日下午五点前将择优推荐后的项目清单、路演资料和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包括项目计划书、演示PPT、展示视频、导师报名表)。6月30日前,将赛事总结和照片(不少于10张)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伊淑娟,联系电话:15653750011,邮箱:bzb2603601@126.com

附件:

1、创业好导师参赛人员条件

2、创业好导师参赛报名表

3:济宁市工友创业大赛报名表

                       工  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