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喜迎春节,学校决定为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为做好今年春节慰问品发放工作,各分工会请于12月24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济宁学院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人员分布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且分工会主席签字报送校工会A505,同时电子版发至:jnxyghqyb@163.com。
关于节日慰问品发放的几点说明:
1、发放范围:济宁学院工会会员是指学校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学校签订合同人员并已经入会缴纳会费的人员;外聘教师及其他人员不在此列。
2、附件中“领取节日慰问品花名册”需由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单位领取人签字”一栏到领取购物券时,由单位领取人当场签字即可。
3、(1)因工作原因岗位变动的按照人事关系由现会费收缴单位进行统计上报。(2)本次上报会员人数是指2020年下半年已经缴纳会费的会员数(以各单位2020年下半年上缴会费人数名单为准);3、2020年7月——9月份办理退休的会员会费按照在职时的标准进行补缴3个月会费(因已经领取中秋节慰问品(3)2020年10月份后办理退休的会员会费按照在职时的标准缴纳并注明退休月份,由退休工作单位统计上报按在职标准领取。
4、新进人员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新进教师,未缴纳会费的进行备注,工资发放以后按照核算标准进行补缴。新进人员还未申请入会的必须先申请入会,已递交入会申请的不用重复报送。(提交入会申请表和济宁学院工会会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3并按照要求填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校工会A505,同时电子版发jnxyghqyb@163.com。
5、各单位(部门)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权益部谢老师联系,3196033-201。
工 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