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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18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山东省教育基金会{202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倡导崇德向善社会文化,弘扬兴教助学正能量,巩固教育扶贫成果,更好的为家庭困难师生纾困解难,激励优秀师生奋发向上,助力教育和谐发展,按照省教育工会“爱心一日捐”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因病因灾致贫的生活特别困难学生和教职工及社会困难群体奉献爱心,在全校营造弘德行善、爱心互助、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宣传,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

(一)全校教职员工:在职、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即单位实际发放工资的所有人员(含新进教师)。不包括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人员等。

(二)其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标准

按照规定要求,“每个在编人员每年应捐献一天的收入”(在职人员月基础工资(指岗位工资)、各类津贴、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收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今年仍按照校级领导、正高职称人员300元,正、副处级、副高职称人员200元,正、副科级、中级职称人员100元,其他人员50元的标准捐赠,多捐不限。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也可参考以上标准执行,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五、捐赠时间

今年的捐赠时间为518日—521日,望各单位、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捐款(财务处扫码支付)及捐款登记表(见附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学校财务处缴纳(行政楼A103室),同时“爱心一日捐”登记表电子版发至jnxyghqyb@163.com

六、缴纳方式:不再使用现金方式收取,各单位需到财务处扫码缴费。

七、捐款用途

按照规定,“爱心一日捐”捐款全部用于我校贫困学生和贫困教职工救助,以及必要的社会救助。

八、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和“爱心一日捐”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捐款接收和登记工作,确保捐赠活动的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爱心一日捐”活动,以实际行动献爱心、助慈善。

3、领导干部带头。各单位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善款,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4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慈善工作和“爱心一日捐”活动,由分工会主席负责。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爱心一日捐”捐款情况要在本单位张榜公布。

5、严格捐赠款项管理。财务处具体负责“爱心一日捐”款项的管理与上缴。

6、捐款与救助相结合。希望广大教职工,人人献爱心,积极参与“爱心一日捐”活动。不捐款的教职工,如家庭出现困难,学校不予救助。每年年底将对各单位捐款和救助教职工及学生的情况进行公示。

7、及时总结工作。“爱心一日捐”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组织有力,重视程度高,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的单位给予表扬。


             2021518

中国教育工会济宁学院委员会

附件12021年爱心一日捐登记表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的活动的倡议 鲁教基金字(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