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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0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齐鲁大地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省妇联、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各地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基础上,命名一批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最美家庭”。

一、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全校范围内推荐 1户作为候选家庭上报。

二、推荐条件

1.生态文明素养高。家庭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自觉树立绿色价 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 规范(试行)》,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 者、参与者和践行者。

2.节约资源。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不浪费粮食。提升旧衣物、旧玩具等物品的重复使用率,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3.绿色消费。家庭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获得节能、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水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产品。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 减量包装,适度消费,减少清洁洗涤用品使用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购买、食用、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在日常消费中崇尚绿色健康,保护自然生态。

4.绿色出行。家庭成员在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 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做到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在广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推荐候选家庭典型,并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校工会(妇委会)对各推荐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山东省最美绿色家庭候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作为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创新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寻找推荐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要依托媒体、社区、学校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宣传,通过开设家庭绿色环保知识专题专栏、微视频,发放家庭绿色环保指导手册,举办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知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保理念,营造倡导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 大家庭积极参与,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养成 勤劳俭朴、低碳环保的良好生活习惯。

3.精心组织开展。要根据各地实际,结合“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美丽庭院”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举办巡讲巡展、故事会等方式,讲好家庭故事,广泛传播家庭典型事迹和环保经验,倡导绿色价值观念,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引导更多家庭身体力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

4.做好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查推荐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确保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客观公正。

五、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 2),另附 800 字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 3 张 jpg 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 2M,规格不小于 2000 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 50 字的文字说明。

3.有条件的可提供 mp4、mov 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 1920×1080 像素,时间 3—5 分钟,每段视频配 100 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各单位请于 2022 年 4 月 15日16点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ouy2785@163.com。

   联 系 人:周颖

   联系电话:0537—2730999

   

附件:  1.山东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2.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济宁学院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9日